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04-06 16:43:08

  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是一家主要开展产业园开发、建设和运营业务的国有企业。为打造“园区管委会+开发公司”高效运营模式,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思想素质;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详见《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4.招聘专业范围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便于现场核验。现场提交材料: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面试考核。采取初试+复试方式进行。

  3.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以上条件均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1. 践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个人简历信息将严格保密。

  2.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任何针对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面试的辅导班、教材、复习资料等均与本公司无关。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考试期间往返、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根据初试1:3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经初试未列入复试人员名单者恕不通知。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励的薪酬制度。

  五、 报名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753-2620198

附件1 园区国资公司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