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

2024-04-07 22:10:11
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是一所创建于1976年,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茂名中医院、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茂名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中医护理技术培训基地、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全国中医医疗技术协作单位、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单位、中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合作单位、全国肛肠疾病防治工程定点医院、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全国百强中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件


二、基本条件偱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茂名市中医院行政楼东梯三楼人事部。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4月17日前将个人相关资料:《茂名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交到医院人事部,符合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和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应聘人员。

3.注意事项: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1.人事部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核核

1.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面试

在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比例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考官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进行综合考核。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试工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工人员名单。考生有不正常病理生理反应等情况及不适合工作岗位的,为试工考核不合格,视为不通过本次招聘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察

按招聘岗位,医院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用

(一)聘用程序

由人事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入职时需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合同制职工,执行我院规定的同工同酬待遇。

2.医院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项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4月17日,招聘报名表在官网公告栏下载。

2.应聘人员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联系电话:党委组织人事部 0668-288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