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11名编外人员公告

2025-08-11 18:37:42
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于2024年晋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随着业务日益增长发展的需要,为满足于新增业务科室及临床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求,更好的服务我区妇女儿童及周边居民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揭东区公立医疗机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揭东卫〔2025〕24号)精神,经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1.护理人员8名(护理专业6人,助产专业2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具备护士资格。

2.中医康复技术1名。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康复技术专业。

3.医学检验技术1名。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4.医学影像技术1名。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专业等条件;

5.年龄要求为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即2007年8月11日至198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护理类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

6.户籍要求:揭东户籍、榕城户籍,以户口簿为主;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

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附件通过“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aa13687453222@163.com)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为方便联络,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3.报考要求。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需如实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附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有者提供);

(5)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

(6)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漏报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职位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领取准考证。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揭东区妇幼保健院8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计划在2025年8月22日进行,考试时长4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专业理论、基本能力等,根据岗位性质分别进行命题。

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通过“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

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以考生第一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第一小题分数相同,则以第二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总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贴相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者提供);

(5)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笔试准考证;

(7)户口簿;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面告知相关事由,所缺名额将不再递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五)

面试

1.面试时间。每位报考者的面试时长为8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报考者独立回答面试试题,主要了解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则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查询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七)

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拟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

聘用、待遇及要求

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已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0日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到招聘单位,否则予以解聘。受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人员合同书》一式2份,薪酬待遇按我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327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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