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招聘雇员公告

2025-05-17 13:27:22

根据工作需要,华洲街道面向社会招聘雇员4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岗位招聘

人数资格条件

年龄学历专业其他要求

岗位一1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不限持有残疾人证,有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岗位二1本科及以上不限中共党员

岗位三2本科及以上不限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法学类专业、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C2及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符合岗位所列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不同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21日17:00(共5个工作日)。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以及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的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残疾人证等)。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同分情况下可同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华洲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102室。咨询电话:020-89886529。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华洲街道招聘雇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中共党员所在支部出具的身份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生面试分数均低于60分,本次招聘取消。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组成。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资格审查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华洲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二)本公告由华洲街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管理咨询电话:020-898865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240265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9: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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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洲街道招聘雇员资格审查表

原标题:华洲街道招聘雇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264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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