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聘

2024-11-30 16:12:28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学校成为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校合同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日0:00至12月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箱地址:renshichu@gtcfla.net,邮件标题:考生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报名成功者将收到邮件回复。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注意:附件1、附件2分别作为独立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其他应聘材料严格按照下列规定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档中作为附件一次性提交,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PDF材料整理顺序如下:

1.个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

4.个人简历;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是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或党总支出具三个月内的政治面貌证明)。

(三)报名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于2024年12月13日前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人力资源部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准考证领取等有关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一)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或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人力资源部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考核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知识、能力、素质,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若按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安排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人力资源部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人力资源部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应聘人员。

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人力资源部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全职上班。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其中在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按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国(境)外留学生须于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确认递补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20-38458963(宋老师)、020-38457901(肖老师)(学校人力资源部)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学校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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