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1 16:02:42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6号)文件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需要,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就业困难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三级帮扶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江海街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路80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填写《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由本街道组成公益性岗位招聘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江海街道公示栏(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我街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广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面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五、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416081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附件: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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