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招聘

2024-05-15 12:55:56
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警(视频监看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工作职责
勤务辅警(视频监看员岗位),非人民警察及事业编制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统一调配使用(上班地点:广州市内),需要24小时轮岗值班。

招聘人数: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视频监看以及其他公安勤务工作。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水上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基础;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5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出生的)。  

(四)身体要求: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优先资格: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当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材料快递或自行送达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

2.报名材料:参加应聘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1);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⑥个人信用报告;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⑧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名字);⑨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诚西街2号;

4.联系方式:政工办辅警组,83165248。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人员在体能测试当天发放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100%。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是检测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男性:俯卧撑≧25个;女性:仰卧起坐1分钟≧25个;2.4×10米折返跑,男性:12秒内;女性:14秒内;3.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以上三项全部合格评定为体能测试合格。  

(二)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五、体检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名对象自理。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并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人均包干经费不低于8.5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招聘。  

(三)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工办辅警组,83165248;

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至17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工办辅警组负责解释。

附件 :
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