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8-20 19:56:12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有效解决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医疗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7.年龄要求:

县级医疗机构(含城关镇医疗机构):初级职称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间出生);中高级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基层医疗机构:初级职称年龄为18-40周岁(1984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间出生);中高级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7日至2007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均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10.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1.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昌江黎族自治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期7天。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09:00起至2025年9月3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xsxzp.pzhl.net/index.php/reg/?EXAMID=8223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 2831;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2.报名要求: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医师岗不含带方向专业)。报名过程中专业存在异议的问题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人员所填《报名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材料: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附件4)。如2025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执业证书、资格证书(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5),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内);

(9)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呈图片形式上传);

(10)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5年9月3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5年9月3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7.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2025年9月3日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网址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及时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8.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只能复检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医疗集团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分3年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发放第一次,第二年考核合格以上发放第二次,第三年考核合格以上发放第三次),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每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2027-2029年度连续3年考核获“优秀”等次的,额外一次性奖励 2万元。

2.住房保障。

(1)本科生: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我县住房保障政策,申请1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年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硕士生、博士生:符合我县人才周转房管理相关规定或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周转房(物业费等其他费用自行缴纳),或可申请2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2.4万元/年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在解除聘用关系当日一次性退还相关生活补贴。

报考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县级医院岗位的,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根据县级医院科室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报考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和城关镇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岗1的,拟聘用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服务单位,按最终选择服务单位确定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898-26651678(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38999123(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相关报名问题咨询:

0898-38999139 (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领导工作小组无关。

(二)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招聘中所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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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信息来源: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400/202508/c74475eb91d94f088b003235aedc6b2b.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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