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博物馆公开招聘

2023-09-27 22:10:4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2023年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下为我馆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
 ○ 招聘事项 ○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7:00。

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

招聘人数:1

单位代码:1011

岗位代码:101101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以上

岗位介绍:从事日常财务收支核算、费用报销、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

考生类别:不限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研究生):财政学(含:税收学)(A020203),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4),金融硕士(专业硕士)(A020212),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

专业要求(本科):财政学(B020201),金融学(B020301),会计学(B120203),审计学(B120207)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工作经历:不限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核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网上申报资料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注册登录后在“考务平台”版块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二)单位资格审核初审

资格审核初审指定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8:00。招聘单位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
(三)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初审后,报考者应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3年9月22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三)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马女士

咨询电话:0757-2833089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其他事项
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递补等信息详见《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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