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5-11-01 23:24:2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实现打造“佛山之心”的美好愿景,推动禅城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7.所学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具体专业代码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8.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时须持与招聘岗位相应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禅城区在编教师(含试用期);

  2.已参加我区2025年教师招聘各场次考试且体检合格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2025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后,按下列报名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打包压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cqjyjrsk@163.com,邮件及压缩文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清单:

  1.《2025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版及签名扫描版);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各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6.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通知直接业务考核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二)直接业务考核

  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直接业务考核。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区教育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产生,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招聘条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757-82341110,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信息来源:https://www.chancheng.gov.cn/wzsy/tzgg/content/post_6886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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