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消防招聘

2025-06-13 09:53:06
为满足东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公正、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基本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年满18周岁;

5.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初任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录为消防文员:

1.具有招录岗位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

5.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主要负责协助公文处理、防火检查、宣传培训、财务会计、火场勘察、视频制作等工作。

招录考核

招录考核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公示、录用、岗前培训等实施。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另外加考驾驶技能。

(一)组织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查。招录单位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

(三)体能测试。招录单位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进行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文员体能考核项目参照公务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四)文化测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消防基础业务理论、基本水平、公共文化等知识(附件5、附件6)。文化测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考试结束后,由招录单位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实行量化评分,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招录单位实施,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经考核入围的招录对象参加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消防文员招录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七)公示。招录单位根据招录对象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单位党组织研究、镇街(园区)党建工作办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视为取消录用,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为1个月。

(九)岗前培训。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招录对象开展岗前培训。政府专职队员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少于15天,对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消防文员在上岗前开展不少于30天的跟班学习培训。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条令法纪教育,确保科目训全、时间训够、标准训到。

岗前培训期满,用人单位对应录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授衔并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则取消录用。

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薪参照东莞市政府第三类聘员标准(具体以招录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年薪参照东莞市政府第五类聘员标准(具体以招录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招录单位、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详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一览表》(附件1)。


特别提示

(一)每名考生仅限于报考一个招录单位,同时报考多个单位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在招录报名登记表中填报是否服从岗位调剂,若服从调剂,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考核成绩高低排序等统筹安排。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凡是符合条件人员皆可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与招录工作无关的一切费用。请社会大众谨防不法人员利用我支队招收消防员的机会,以介绍、安排工作为由收取费用进行诈骗。

(四)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录信息,并对招录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蓝底);

7.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9.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一览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题库

附件6: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笔试题库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vMvnblsX28bPYjszt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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