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2024-10-01 00:56:21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1+N”人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业务员4人;

见习内容:协助开展运输管理、公路养护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工作;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分配、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未缴纳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报名材料发送至梅江区交通运输局人事股邮箱(jt2351381@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后组织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5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